2020年以来,新冠疫情的全球肆虐使冷链物流行业成为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之一,在辽宁大连,一系列与冷链企业相关的疫情暴发事件,却揭示了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、公然违法的乱象,这些案例不仅暴露了冷链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,更成为我国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、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典型反面教材。
案例背景:冷链成为疫情传播链的“导火索”
大连作为我国重要的进出口贸易港口和冷链物流枢纽,承担着大量冷冻食品的仓储与运输任务,2020年7月、12月以及2021年11月,大连多次出现本土疫情,溯源结果均指向本地冷链企业,调查发现,部分企业在疫情防控中严重失职,甚至故意隐瞒、违规操作,导致新冠病毒通过冷链输入并扩散,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冲击。
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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瞒报漏报,逃避监管
涉事企业为降低运营成本、避免货物滞留,多次采取瞒报进口冷链食品来源、伪造消毒记录、规避核酸检测等手段,某冷链企业在明知货物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情况下,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申报,也未对从业人员实施闭环管理,最终导致聚集性感染。 -
操作违规,防疫形同虚设
部分企业虽表面接受防疫要求,实际却未落实冷链食品的全面消杀、分区存储和人员防护措施,员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、未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作业环境密闭且通风不良,这些行为直接加剧了病毒传播风险。 -
数据造假,干扰溯源
在疫情流调过程中,个别企业提供虚假员工名单、篡改仓储记录,企图掩盖感染路径,严重阻碍防控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,这种行为不仅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,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法律追责与处罚结果
大连司法机关对涉事企业及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,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震慑。
- 行政处罚:涉事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、处以高额罚款,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。
- 刑事责任:企业负责人因涉嫌“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”被立案侦查,部分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依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- 民事赔偿:部分企业因疫情扩散导致公共财产和他人人身损害,被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。
案例背后的深层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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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监管存在盲区
冷链物流涉及海关、市场监管、卫生健康等多部门,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完全畅通,部分中小企业利用政策执行落差,逃避全面排查,暴露了跨区域、跨部门协作的短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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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主体责任缺失
涉事企业将利润置于公共安全之上,反映出部分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淡薄、社会责任感匮乏,在全球化背景下,冷链企业亟需建立“疫情即风险”的底线思维。 -
技术防控手段待升级
现有冷链溯源体系仍依赖人工登记与抽检,智能化、全链条监控覆盖不足,利用区块链、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无缝监管,是未来防控的关键。
启示与建议
大连冷链疫情案例警示我们:
第一,必须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意识,通过普法教育与行业自律相结合,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。
第二,需完善冷链食品溯源与风险预警机制,推动“互联网+监管”模式落地,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监测。
第三,应加大执法力度,对涉疫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。
大连涉疫冷链企业的违法犯罪案例,不仅是一次对公共卫生防线的冲击,更是一场对法治社会与企业伦理的严峻考验,唯有通过法律严惩、制度完善与技术革新三管齐下,才能筑牢冷链疫情防控的“铜墙铁壁”,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社会的长治久安。
